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项目(5MW)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应用示范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计划通过PC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海上交流侧容量不少于5MW(容配比不小于1.0,不高于1.1)漂浮式光伏应用工程示范项目建设。
本项目共布置44个浮体平台,单个浮体平台容量为117kW,总容量为5MW。根据浮体设计方案,单个浮台尺寸为23.7m*23.7m,组件采用平铺方案布置于浮台内,组件之间保留20mm的安装缝隙。每个浮台可布置200块585Wp 光伏组件,对应直流侧容量为117kWp。浮体之间保留5米间距供锚固系统及浮体安装使用。本项目共需浮台44座,逆变器就近安装于组件浮台上,箱变安装于箱变浮台内,电缆通过电缆浮体连接。本项目共配置585Wp光伏组件8800块,配置300kW组串式逆变器17台,66kV箱变1座。浮体按照4×6与4×5分别布置,具体见附图《山东国华漂浮式光伏平面布置图》(随本文件提交)。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山东公司海上漂浮式光伏应用工程示范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本项目交流侧容量5MW的光伏组件、配套电器设备及海缆等设备材料,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开发需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组件EL检测(安装前后)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2)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
满足技术开发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设备包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
(3)协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海上漂浮式光伏工程示范项目有关的采购、运输、储存、施工、民事等项目全过程协调事项。
2.1.3工期要求: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准备工作 |
2024年2月之前 |
人员前期介入,现场调研进行项目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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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计划 |
2024年2月-6月 |
采购计划编制、施工计划编制、施工及运输方案优化、设计图纸审查、临时用海及民事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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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材料采购 |
2024年7月之前 |
组建施工队伍,根据项目进度需要陆续进行设备、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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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模块陆地制作 |
2024年6月-7月 |
海上漂浮式光伏示范工程应用模块陆地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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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伏组件安装 |
2024年8月-9月 |
海上漂浮式光伏组件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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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调试 |
2024年10月 |
进行一二次系统、电气机械系统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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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并网运行 |
2024年11月 |
光伏场站并网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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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利论文 |
2025年8月之前 |
完成发明专利提报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完成论文发表、完成相关图集导则规范标准等文献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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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质量要求:
要求工程质量满足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满足国华投资公司《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达标投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同时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所有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海上新能源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海上新能源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提供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的承诺函。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