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江津燃机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江津燃机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3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为 3: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两台 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两(2)套 538MW(F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调峰发电机组,预留工业蒸汽供热的接口和改造空间。
2.3计划工期:暂定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共计 669个日历天(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2号机组(燃机安装界限见主机机岛技术规范书)及其附属设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的检测(含送第三方检测),主厂房、两台机组的变压器区域、余热锅炉、前置模块、GIS及网控楼区域、天然气调压站、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房等附属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负责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特殊调试及投产前的相关性能试验,屋顶光伏、物资代保管、二次场平、厂外道路衔接等。下列工程施工不属于本标段范围:厂前区建筑安装工程,厂区景观绿化工程,特殊消防工程,噪声治理工程(降噪工程土建基础及埋件由本标段实施),智慧化电厂建设项目(含智慧工地);其中综合布线埋管由本标段实施。分系统及整套试运调试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发包人供货包安装的设备范围:机械通风冷却塔,全厂电梯(不含锅炉电梯竖井外构架等),厂外天然气管网,厂外取水管线,厂外送出工程,全厂标识标牌。具体工作内容接口分界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两(2)套 538MW(F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调峰发电机组,预留工业蒸汽供热的接口和改造空间。
2.3计划工期:暂定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共计 669个日历天(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2号机组(燃机安装界限见主机机岛技术规范书)及其附属设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的检测(含送第三方检测),主厂房、两台机组的变压器区域、余热锅炉、前置模块、GIS及网控楼区域、天然气调压站、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房等附属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负责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特殊调试及投产前的相关性能试验,屋顶光伏、物资代保管、二次场平、厂外道路衔接等。下列工程施工不属于本标段范围:厂前区建筑安装工程,厂区景观绿化工程,特殊消防工程,噪声治理工程(降噪工程土建基础及埋件由本标段实施),智慧化电厂建设项目(含智慧工地);其中综合布线埋管由本标段实施。分系统及整套试运调试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发包人供货包安装的设备范围:机械通风冷却塔,全厂电梯(不含锅炉电梯竖井外构架等),厂外天然气管网,厂外取水管线,厂外送出工程,全厂标识标牌。具体工作内容接口分界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10年(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独立承揽至少 1项 F级(单台联合循环机组 400 MW级)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必须同时包括(1)主体建筑工程和(2)主体安装工程,允许(1)(2)可以不必是同一工程项目,但提供的业绩若只包含以上(1)(2)两项内容之一,则 1个主体建筑工程和 1台机组主体安装工程累加算 1项有效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机组投产移交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号令)相关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或机电专业)(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至少 1项 F级(单台联合循环机组 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建筑或安装施工工程的已完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机组投产移交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任职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月 21 日至 2023年 12月 5日 17时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号令)相关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或机电专业)(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至少 1项 F级(单台联合循环机组 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建筑或安装施工工程的已完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机组投产移交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任职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月 21 日至 2023年 12月 5日 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