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阳1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在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308-610328-04-05-93442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20%)及银行贷款(8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千阳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千阳1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陕西省千阳县,拟开发项目土地属性为灌木林地和草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000 亩。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1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 110kV送出线路接入30kM外的330kV陇县汇集站。
2.3 项目工期:366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21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项目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补充详细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升压站全部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发电场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水保和环保专项设计及规费缴纳(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及补偿(其中租地费用为首年费用)、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本项目110kV送出工程部分及必要的接入系统对侧改造工程由招标人自行采购。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1月至2023年10月内具有完成或在建3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具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1.6 中标人数:1名
3.2 其他要求:不是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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