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煤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设备标识标牌及安健环标识标牌主要包括:三期5、6号机组的设备标志标识(含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和安健环标志标牌(安全标识、线型标识、展板标识等)、安全警示线、构建筑物标识及其他现场展示牌等的设计、制作、运输与安装服务等。
2.2 其他:交货期:暂定2024年1月开始交货并安装服务到2024年12月完成交货并完成安装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标识和安健环标识牌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