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谷城新能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B标段130MW光伏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长源谷城县冷集镇 2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址位于襄阳市谷城县冷集镇,占地面积 5197.72 亩。直流侧总装机容量 300.78615MWp,交流侧额定输出容量约为 230.4MW。工程拟选用665WP单晶双面太阳能组件(初设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选用540Wp~680Wp“N”型或“P”型太阳能组件)。运行方式初拟采用固定式阵列运行方式。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含主变、 GIS等一次、二次设备),一条送出线路采用 220kV线路接入对侧220KV玄德变电站,线路全长约 14.31km。场址中心坐标为 E111.60114043°,N32.33193358°。拟建物场地在地貌单元上属低山丘陵及山间冲沟地貌,最大高差约 80m。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1 标段(包)划分:
(1)本项目为 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组件安装总容量为300.78615MWp)。
(2)本标段为 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B标段130MW光伏场EPC承包项目(直流侧组件容量174.09795MWp)。
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当地政府相关要求、以及当地气象条件,本项目分A、B、C三个标段同时施工。A标段:本项目冷集镇常家营村、马家庄村、阎家庄村、甘家庄村、双阳桥村、马台村光伏场区;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光伏场区安全视频监控;二次监控、通讯等设备输出端与中心系统对接线路及新建220KV升压站EPC总承包。直流侧装机容量124.86705MWp(交流侧96.05MW);B标段:本项目冷集镇王家康村、汉江村、李家洲村、随洲村、冷家沟村、塔湾村、袁冲村、邱家畈村光伏场EPC总承包(不包含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光伏场区安全视频监控;二次监控、通讯等设备输出端与升压站中心系统对接线路)。直流侧装机容量174.09795MWp(交流侧133.95MW);C标段:220KV外送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包含对侧220KV间隔)。
2.1.2.2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 2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30MW光伏场EPC承包。即:本项目冷集镇王家康村、汉江村、李家洲村、随洲村、冷家沟村、塔湾村、袁冲村、邱家畈村光伏场EPC总承包(不包含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光伏场区安全视频监控;二次监控、通讯等设备输出端与升压站中心系统对接线路),光伏厂区组件、逆变器甲供。直流侧装机容量174.09795MWp(交流侧133.95MW)。详细内容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本标段总工期为 366日历天。计划工期:2023 年12月28日至 2024年12月28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程节点见里程碑计划表:
里程碑计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开工 |
2023年12月28日 |
2 |
完成本标段40%项目用地清表 |
2024年03月31日 |
3 |
光伏阵列桩基工程开始打桩 |
2024年4月01日 |
4 |
光伏组件开始安装 |
2024年4月30日 |
5 |
完成本标段全部项目用地清表 |
2024年7月31日 |
6 |
80%光伏阵列具备并网条件 |
2024年8月15日 |
7 |
全部光伏阵列具备并网条件 |
2024年11月10日 |
8 |
配合A标段完成全部本项目全投 |
2024年12月28日 |
注:里程碑计划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以招标人工期要求为准
2.1.4项目地点:谷城县冷集镇王家康村、汉江村、李家洲村、随洲村、冷家沟村、塔湾村、袁冲村、邱家畈村。
2.1.5 A标段与B标段的工程分界点:
A标段负责本项目光伏厂区35千伏集电线路(所有架空和地埋部分)EPC施工,负责光伏场区35千伏线路、场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逆变器监控系统接入升压站和调试投运。
B标段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组件到箱变低压侧电缆、光纤EPC施工,负责本标段箱变设备(含基础、设备采购)和逆变器通讯箱安装、调试,负责检测本标段光缆检测。
与A标段接口为一次部分箱变高压侧接线端子,通讯系统接口为光纤接线盒(A标段负责采购和安装)。光纤熔接统一由A标段负责完成。
2.1.6 本标段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标段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标段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档案管理、地方政府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如因工作需要招标人已达成相关协议及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工程量减少,招标人将从本标段总费用中扣除,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签订的合同),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