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企业品牌与文化建设综合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境内,上水库位于黄丰桥镇广和村,下水库位于皇图岭镇山关村。下水库距离长沙市公路里程162km,距离株洲市公路里程107km,处于长株潭负荷中心。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1800MW(6×300MW),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湖南电网,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为一等大(1)型工程。
为确保电站建设中有关重大活动、会议和工程面貌等各类影像资料的及时记录与收集归档,促进电站工程形象、职工风貌、党建活动、技术创新等工作宣传和推广,需在电站建设期开展企业品牌与文化建设综合服务。
2.2招标范围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企业品牌与文化建设综合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影视资料拍摄:包括但不限于电站建设期工程现场地理地貌和形象进度、重大会议活动、日常素材的拍摄与整理等。根据电站建设进展和招标人要求,安排(派驻)人员赴工程现场开展影像资料拍摄工作,及时记录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的重要会议、活动等资料的拍摄,依据招标人要求对所拍摄的资料开展整理和后期处理工作,利用存储设备进行管理备份,以便后期检索、查找和使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宣传报道提供支撑。
(2)影视作品制作:承担各类型影视作品的拍摄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形象宣传片、工程建设形象纪录片、工程专题汇报片、工程验收专题片以及微视频等。主要制作流程包括:策划创意、影视脚本创作、现场拍摄、后期制作(包括影片剪辑、专业配音和配乐、AE画面合成、画面调色处理、字幕以及二维、三维动画)等。
(3)企业文化宣传与品牌推广:设计宣传展板、画册、手册、海报等宣传产品,制定年度整体宣传策划方案和项目建设重要节点或重大工程仪式的宣传策划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有影响力的省级电视频道和省级及以上党政主流新媒体上播放和推广摄制的影像或图文作品。
(4)其他与企业品牌文化建设相关联的项目等。
2.3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计划完成时间为2030年12月31日(以攸县抽蓄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预计服务期限为7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影像拍摄和专题片制作等类似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导演应具有3年及以上形象宣传片或纪录片等类似视频拍摄及制作经验;驻场人员需有形象宣传片或纪录片等类似影像拍摄业绩。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成立不足3年的须满足每年不亏损。
(5) 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企业品牌与文化建设综合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境内,上水库位于黄丰桥镇广和村,下水库位于皇图岭镇山关村。下水库距离长沙市公路里程162km,距离株洲市公路里程107km,处于长株潭负荷中心。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1800MW(6×300MW),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湖南电网,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为一等大(1)型工程。
为确保电站建设中有关重大活动、会议和工程面貌等各类影像资料的及时记录与收集归档,促进电站工程形象、职工风貌、党建活动、技术创新等工作宣传和推广,需在电站建设期开展企业品牌与文化建设综合服务。
2.2招标范围
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企业品牌与文化建设综合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影视资料拍摄:包括但不限于电站建设期工程现场地理地貌和形象进度、重大会议活动、日常素材的拍摄与整理等。根据电站建设进展和招标人要求,安排(派驻)人员赴工程现场开展影像资料拍摄工作,及时记录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的重要会议、活动等资料的拍摄,依据招标人要求对所拍摄的资料开展整理和后期处理工作,利用存储设备进行管理备份,以便后期检索、查找和使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宣传报道提供支撑。
(2)影视作品制作:承担各类型影视作品的拍摄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形象宣传片、工程建设形象纪录片、工程专题汇报片、工程验收专题片以及微视频等。主要制作流程包括:策划创意、影视脚本创作、现场拍摄、后期制作(包括影片剪辑、专业配音和配乐、AE画面合成、画面调色处理、字幕以及二维、三维动画)等。
(3)企业文化宣传与品牌推广:设计宣传展板、画册、手册、海报等宣传产品,制定年度整体宣传策划方案和项目建设重要节点或重大工程仪式的宣传策划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有影响力的省级电视频道和省级及以上党政主流新媒体上播放和推广摄制的影像或图文作品。
(4)其他与企业品牌文化建设相关联的项目等。
2.3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计划完成时间为2030年12月31日(以攸县抽蓄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预计服务期限为7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影像拍摄和专题片制作等类似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导演应具有3年及以上形象宣传片或纪录片等类似视频拍摄及制作经验;驻场人员需有形象宣传片或纪录片等类似影像拍摄业绩。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成立不足3年的须满足每年不亏损。
(5) 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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