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宜城)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厂区内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集采外部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电厂厂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宜城小河镇梁堰村附近,拟利用宜城电厂厂区部分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光伏,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共采用4个380V并网点,接入就近的配电室内变压器低压母线侧,实现全部“自发自用”的模式。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能源管理监控、水清洗、检修步道等设施,光伏监控系统可对光伏报警、发电量等进行监控管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服务,含光伏电站、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现场设计服务等)、建筑物结构鉴定、干煤棚网架检测鉴定及修复、场区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项目合规性审批、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不含组件、逆变器)、运输及储存(含甲供组件、逆变器的接卸保管等)、工程总承包管理、分包管理和监造(若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定值计算及整定、检测检验、人员培训、调试及试运行、性能考核、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专项验收(消防、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安全、防雷、安全评价等)、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达标投产、缺陷消除等工程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资产清册及归档等全面负责,以及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保管及移交、光伏项目手续办理(包括开工许可、电网接入、现场协调等)、售后服务、工程保险、临时设施、水、电、通讯的报装及接驳、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一切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及整改;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负责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及修复等。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已并网的总容量5MWp及以上光伏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具有光伏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3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1、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8时整至2023年12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宜城)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厂区内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集采外部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电厂厂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宜城小河镇梁堰村附近,拟利用宜城电厂厂区部分建筑屋顶建设屋顶光伏,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共采用4个380V并网点,接入就近的配电室内变压器低压母线侧,实现全部“自发自用”的模式。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能源管理监控、水清洗、检修步道等设施,光伏监控系统可对光伏报警、发电量等进行监控管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服务,含光伏电站、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现场设计服务等)、建筑物结构鉴定、干煤棚网架检测鉴定及修复、场区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项目合规性审批、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不含组件、逆变器)、运输及储存(含甲供组件、逆变器的接卸保管等)、工程总承包管理、分包管理和监造(若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定值计算及整定、检测检验、人员培训、调试及试运行、性能考核、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专项验收(消防、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安全、防雷、安全评价等)、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达标投产、缺陷消除等工程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资产清册及归档等全面负责,以及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保管及移交、光伏项目手续办理(包括开工许可、电网接入、现场协调等)、售后服务、工程保险、临时设施、水、电、通讯的报装及接驳、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一切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及整改;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负责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负责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及修复等。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境内已并网的总容量5MWp及以上光伏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具有光伏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3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1、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8时整至2023年12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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