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阳城镇境内,已建成220kV升压站1座,建成40万千瓦光伏场区一个,光伏场区海拔高度在 650m-950m 之间。本项目区域附近有国道 G522,省道 S348和高速S87、G59等道路通过,场区附近有村村通道路连接的路网,对外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现已投产,项目已通过220kV昌芮线接入220kV芮城变电站,线路为单回架设,总长20公里,导线型号为2×JL/G1A-630/45,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晋电发展〔2022〕673号)文件:同意本项目临时以一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芮城220千伏变电站,待规划的芮西220千伏开关站建成后,最终本项目至芮城站的220千伏线路“π”接入芮西开关站。根据芮西开关站建设进度,现需开展220kV昌芮线“π”接入芮西开关站的相关工作。本次项目送出“π”接工程招标范围具体包含:220kV送出“π”接工程可研报告编制、220kV送出“π”接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220kV送出“π”接工程线路及通信工程的勘察设计,对侧间隔扩建/改造工程(若有)内对侧间隔土建、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系统调度自动化、通信等的勘察设计。
可研报告编制:220kV送出“π”接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按光伏电场总体规划完成“π”接工程及对侧间隔扩建/改造收集满足可研内容规定的所有资料;负责完成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国土资源(含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规划、林业、环保、水利、交通、文物、市政、通信、人武、中国人民解放军93413部队等部门的项目协议,并取得项目线路路径协议;对新建线路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现场踏勘;负责完成向省电网公司上报线路可研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取得可研评审意见(建设单位配合);配合环评、水保、选址等各项前期编制单位资料的提交、协助现场踏勘、会议审查等工作;编制完成该线路项目申请核准报告并取得核准批复。按光伏电场总体规划完成该线路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提供全部成果电子版资料。
勘察设计:光伏电场该送出“π”接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按光伏电场总体规划完成本次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改造的各阶段地形图、地质勘探报告、施工图设计(若需要试桩,该工作包含在本合同内,内容包括:编制试桩方案、现场试桩施工、试桩检测、提供试桩报告等全部内容)、竣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省市级电网公司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等,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围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要求、施工拦标价、施工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参加评标、合同谈判、开展设计优化等)。同时,完成电网公司审查所需其他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供全部设计成果电子版资料。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送出“π”接工程服务范围内各阶段与国网各部门的配合工作,自行获取芮西开关站的相关设计资料及合规性手续,负责与国网各部门对接了解本项目送出“π”接工程与电网现有及拟建线路工程的交叉跨越情况,所有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后续施工工程量及手续增加带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3设计节点
服务期暂定为2023年12月20日开始到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由业主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为止,该“π”接线路送电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20日,节点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30日完成可研评审并取得项目核准
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10日提供相对准确的施工招标图纸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2024年4月25日前提供正式版施工图纸,满足现场塔基施工和塔材订货需要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现场设计交桩,“π”接线路正式开工
具体以甲方正式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3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外送线路的勘测设计业绩材料(可研评审意见及项目核准文件,上述文件须同时具备)。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06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阳城镇境内,已建成220kV升压站1座,建成40万千瓦光伏场区一个,光伏场区海拔高度在 650m-950m 之间。本项目区域附近有国道 G522,省道 S348和高速S87、G59等道路通过,场区附近有村村通道路连接的路网,对外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现已投产,项目已通过220kV昌芮线接入220kV芮城变电站,线路为单回架设,总长20公里,导线型号为2×JL/G1A-630/45,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晋电发展〔2022〕673号)文件:同意本项目临时以一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芮城220千伏变电站,待规划的芮西220千伏开关站建成后,最终本项目至芮城站的220千伏线路“π”接入芮西开关站。根据芮西开关站建设进度,现需开展220kV昌芮线“π”接入芮西开关站的相关工作。本次项目送出“π”接工程招标范围具体包含:220kV送出“π”接工程可研报告编制、220kV送出“π”接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220kV送出“π”接工程线路及通信工程的勘察设计,对侧间隔扩建/改造工程(若有)内对侧间隔土建、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系统调度自动化、通信等的勘察设计。
可研报告编制:220kV送出“π”接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按光伏电场总体规划完成“π”接工程及对侧间隔扩建/改造收集满足可研内容规定的所有资料;负责完成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国土资源(含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规划、林业、环保、水利、交通、文物、市政、通信、人武、中国人民解放军93413部队等部门的项目协议,并取得项目线路路径协议;对新建线路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现场踏勘;负责完成向省电网公司上报线路可研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取得可研评审意见(建设单位配合);配合环评、水保、选址等各项前期编制单位资料的提交、协助现场踏勘、会议审查等工作;编制完成该线路项目申请核准报告并取得核准批复。按光伏电场总体规划完成该线路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提供全部成果电子版资料。
勘察设计:光伏电场该送出“π”接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按光伏电场总体规划完成本次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改造的各阶段地形图、地质勘探报告、施工图设计(若需要试桩,该工作包含在本合同内,内容包括:编制试桩方案、现场试桩施工、试桩检测、提供试桩报告等全部内容)、竣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省市级电网公司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等,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围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要求、施工拦标价、施工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参加评标、合同谈判、开展设计优化等)。同时,完成电网公司审查所需其他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供全部设计成果电子版资料。
承包人负责本项目送出“π”接工程服务范围内各阶段与国网各部门的配合工作,自行获取芮西开关站的相关设计资料及合规性手续,负责与国网各部门对接了解本项目送出“π”接工程与电网现有及拟建线路工程的交叉跨越情况,所有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后续施工工程量及手续增加带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3设计节点
服务期暂定为2023年12月20日开始到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由业主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为止,该“π”接线路送电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20日,节点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30日完成可研评审并取得项目核准
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10日提供相对准确的施工招标图纸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2024年4月25日前提供正式版施工图纸,满足现场塔基施工和塔材订货需要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现场设计交桩,“π”接线路正式开工
具体以甲方正式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3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外送线路的勘测设计业绩材料(可研评审意见及项目核准文件,上述文件须同时具备)。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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