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汽机房12.6米楼地面、体育馆地面治理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电厂)位于广东省肇庆大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处于珠江三角洲北端,东与佛山市三水区隔北江相望,距广州市约50km。一期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于2014年6月30日投入商业运行。
2.1.2招标范围
(1)汽机房12.6米原地板拆除、清理基层、修补自流平层、铺设新的橡胶地板。
(2)体育馆原地面为环氧树脂地面,更换为运动型木地板。
2.1.3工程工期:总施工期限60个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均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