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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码头岸坡冲刷防护工程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30     浏览:0    
核心提示:1.太仓电厂码头岸坡冲刷防护工程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1. 太仓电厂码头岸坡冲刷防护工程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

2.2 规    模:招标方一期码头原泊位等级为3.5万吨级散货泊位,2013年升级改造为5万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260m;二期码头原泊位等级为3.5万吨级散货泊位,2014年升级改造为5万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为275m。本工程拟将招标方码头前沿565m×(80m~110m)范围进行河床冲刷防护。一期码头防护长度295m,二期码头防护长度270m。本次冲刷防护方案采用铺设联锁块软体排结合抛石的方式,对河床和深槽边坡形成防护。软体排整体性较好、耐久性强、适应河床变形、抗冲刷;抛石具有较强的抗冲和自身调整能力且保沙性能良好。码头前沿上游355m范围深槽边坡离岸较近,岸坡较陡,为保证软体排头部压护稳定和排体结构安全,同时满足船舶满载停泊及码头岸坡稳定要求,需将码头前沿泥面开挖至-16.5m,并对码头区域较陡泥面进行削坡结合抛填袋装砂的方式找坡。抛填工作完成后从码头前沿开始铺设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守护深槽边坡,防止冲刷部位继续发展。压载联锁块厚度120mm,江侧10m范围边缘加厚至200mm,以增加抗冲性。软体排上抛100~200kg块石压护,抛石厚度为2.0m。码头下游210m范围深槽边坡离岸稍远,岸坡较缓,将码头前沿泥面开挖至-16.5m,并对码头区域较陡泥面进行削坡挖泥,削坡工作完成后从码头前沿开始铺设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守护天然泥面,防止冲刷部位继续发展。压载连锁块厚度与上游段相同。软体排上抛100~200kg块石压护,抛石厚度为2.0m。抵抗冲刷且保沙性能良好。

2.3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太仓电厂码头岸坡冲刷防护工程

2.4 施工地点: 建设地点

2.5 计划工期: 本项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合同签订后开工(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工程工期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必须报招标方批准。)

2.6 招标范围:1.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以下内容的总承包:(1)码头河床挖泥、削坡;(2)抛填袋装砂;(3)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铺设;(4)软体排上抛石;(5)材料供货、施工、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疏浚泥,且应满足海事、水利、航道部门及地方政府的要求;费用由承包方自理。工程水上水下施工手续办理工作,有招标方负责。3.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建设模式,招标人只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其余所有施工机具、设备、材料、运输均由投标人提供。本工程的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同时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备1个及以上水工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包含沉排或抛石施工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且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交/竣工验收证书)

3.2.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4投标人须投入1艘(自有或租赁)40m及以上铺排船,拟投入施工船舶必须提供有效的所有权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自有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与投标人应一致,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不提供证明及证件的视为无效。

3.2.5联合体:本次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0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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