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弥渡整县居民住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已由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弥渡整县居民住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202-532925-04-05-49035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在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内。地跨东经100°19"~100°47",北纬24°47"~25°32"之间,弥渡县下辖6镇2乡、82个村委会、7个社区居委会、933个自然村、1215个村民小组。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在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内。地跨东经100°19"~100°47",北纬24°47"~25°32"之间,弥渡县下辖6镇2乡、82个村委会、7个社区居委会、933个自然村、1215个村民小组,全县屋顶总面积558.43万m2,其中本项目利用居民住房屋顶光伏安装的面积约12万m2;本次项目规划建设直流装机规模为25.0294MWp,额定容量为20.459MW,项目拟建设规模为25.0294MWp。光伏项目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发电方案。本工程25年运行期内发电量总计为83147.9万kW·h,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325.9万kW·h,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28.8r,本项目光伏电力选择全容量上网模式。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28日历天(从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2月25日; 计划首批并网发电:2023年12月31日; 计划全容量并网发电日期:2024年3月30日; 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4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主要节点目标: 2023年12月31日首批15MW电站并网发电 2024年1月30日实现累计20MW并网发电 2024年3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2.3 项目工期:128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25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屋顶租赁协调工作;房屋安全检测;施工准备;土建施工;所有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储能设备或指标)及材料采购和监造、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含发包人采购设备);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并网及各类手续办理;缺陷责任期的处理、质保服务;审计配合;负责开展整个光伏电站工作范围内对外协调、手续办理、各类验收;配合质量监督、项目后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达标投产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1.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全部设施、设备、材料的勘察设计。 2.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图纸审查,开工手续办理等。 3.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作,包含环保工程施工工作。 4.负责本项目光伏组件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二次转运、安装,参与组件供货进度、质量和数量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标和合同执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不限于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监造、出厂验收、发货、运抵交货地点后的收货、装卸、到货清点、开箱验收、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检验、消缺、移交等工作。 6.本项目厂用外来电源接入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并网验收、移交前的运行维护及与当地电力公司的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 7.负责本项目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屋顶施工作业加固或改造(若有)、屋顶光伏防雨防水措施实施。 8.负责本项目临时场地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相关协调处理等工作。 9.负责本项目可建光伏的屋顶或场地租赁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按照发包人质量验评信息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开展EPC范围内的光伏工程质量验评文件的填报、审核、签章、整编、著录与归档工作,并最终通过档案验收,承担相关费用。 11.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临时设施修建,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材料加工场地、道路、堆场、仓库、供水、供电、供风、通讯、网络等设施,完工后按要求拆除。 12.本项目有关的对外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行、临时场地、供水供电、网络通讯、当地材料、当地用工及运输、堆转运场、施工干扰、地方协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对外协调工作。 13.负责本项目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并网申请、接入方案报批、购售电协议、并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对侧设备改造(如有)等。 14.负责本项目消防系统(如有)的报审、报批、验收工作,并承担费用。 15.负责单位工程验收、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项目后评价、审计、达标投产等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上述工作的设计联络、相关材料的准备与汇总、验收的协调与配合、相关意见的落实与沟通、手续办理及批文获得等。 16.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7.负责本项目除发包人以外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组卷、移交(含全部资料电子版),配合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18.技术服务及培训。 19.其余未明示但为满足本项目功能要求所需的一切事项,均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并承担其费用。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含在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并网证明)等证明资料。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以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2.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_2023__年__11_月__29_日至__2023_年__12_月_9__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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