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干燥窑、圆筒制粒机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电锌产能150kt/a 吨,工业硫酸产能300 kt/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项目名称: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干燥窑、圆筒制粒机采购【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 货物(设备)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主工艺采用锌精矿沸腾焙烧+改良浸出工艺+大极板锌电解流程,浸出渣先进行银浮选后,浮选渣采用回转窑处理,高氟氯氧化锌粉采用湿法碱洗后进沸腾炉处理,综合回收铜、铟、镉、铅、钴等有价金属。项目占地面积492.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焙烧系统、硫酸系统、浸出系统、电解系统、浸出渣处理系统、高氟氯氧化锌粉碱洗系统、质检、总图及公辅配套等多个子项工程,其中焙烧系统年处理锌精矿量为 271872.38(干)t/a,次氧化锌量为 38462(干)t/a,电解系统电锌产能150kt/a 吨,硫酸系统工业硫酸产能约300kt/a。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办事处东兴农场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台套φ3.0×25m干燥窑,一台套φ2.0×9.5m 圆筒制粒机。干燥窑包含(筒体部分:筒体、支撑及附件等;传动部分;热风炉系统;其他部分:减速机用稀油润滑装置、液压挡轮油站等;辅助设备配套电气、仪表设备设施及控制系统)的制造、涂漆、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车、试生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圆筒制粒机包含(筒体部分:筒体、支撑及附件等;传动部分;其他部分:安装工具等;辅助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设备设施、控制系统、安装工具等。)的制造、涂漆、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车、试生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所供设备需满足“第五章 供货要求”描述的要求及界区规定范围的内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备送货条件,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合格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以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指类似招标产品干燥窑的供货业绩,1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视为1项业绩。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未发生过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故和质量情况,且在开标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 2023年12月7日(北京时间)。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干燥窑、圆筒制粒机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电锌产能150kt/a 吨,工业硫酸产能300 kt/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项目名称: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干燥窑、圆筒制粒机采购【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 货物(设备)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主工艺采用锌精矿沸腾焙烧+改良浸出工艺+大极板锌电解流程,浸出渣先进行银浮选后,浮选渣采用回转窑处理,高氟氯氧化锌粉采用湿法碱洗后进沸腾炉处理,综合回收铜、铟、镉、铅、钴等有价金属。项目占地面积492.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焙烧系统、硫酸系统、浸出系统、电解系统、浸出渣处理系统、高氟氯氧化锌粉碱洗系统、质检、总图及公辅配套等多个子项工程,其中焙烧系统年处理锌精矿量为 271872.38(干)t/a,次氧化锌量为 38462(干)t/a,电解系统电锌产能150kt/a 吨,硫酸系统工业硫酸产能约300kt/a。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办事处东兴农场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台套φ3.0×25m干燥窑,一台套φ2.0×9.5m 圆筒制粒机。干燥窑包含(筒体部分:筒体、支撑及附件等;传动部分;热风炉系统;其他部分:减速机用稀油润滑装置、液压挡轮油站等;辅助设备配套电气、仪表设备设施及控制系统)的制造、涂漆、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车、试生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圆筒制粒机包含(筒体部分:筒体、支撑及附件等;传动部分;其他部分:安装工具等;辅助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设备设施、控制系统、安装工具等。)的制造、涂漆、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车、试生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所供设备需满足“第五章 供货要求”描述的要求及界区规定范围的内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备送货条件,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合格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以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指类似招标产品干燥窑的供货业绩,1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视为1项业绩。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未发生过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故和质量情况,且在开标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 2023年12月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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