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烟墩新型混合储能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烟墩
2.2 项目规模:4.6MW/1.033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EPC总承包 |
(1)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场地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出图等工作,采纳各方提出合理的设计优化意见,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以实现本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2)设备材料的供货: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的设备、材料的供货,标注由甲方供货的除外。投标方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3)土建与安装施工:现场场地清理、土建、安装、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试验、调试、验收,试运行期间的运行维护(含备件等)、消防(设计审查、报建、检测、验收)、标识、各种整改、防腐、保养、拆除、运输(含甲供设备倒运)、环境污染处置(若需要)、废弃物处理、场地硬化、绿植恢复、项目完工后场地恢复;(4)储能系统并网调试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包括储能性能测试和储能涉网试验等;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要求之一:(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至少具有1项储能EPC总承包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9 21:00到2023-12-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