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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土建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30     浏览:0    
核心提示: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土建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

        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土建材料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规模

为进一步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神华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实现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包头市九原开发区建设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本项目生产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循环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卸储煤、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物料汽车装卸栈台、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建设规模:生产200万t/a甲醇和75万t/a聚烯烃。

工程占地:总占地面积277.12hm²,其中永久性占地215.79hm²,临时占地61.33hm²。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1715080.61万元,土建投资186965.77万元。

主项编号

主项名称

装置规模

新建/扩建/改造

备注

10000 工艺生产装置

11100

空分装置

2X105000Nm3/h O2

新建

南区

11210

气化装置

600000Nm3/h(CO+H2)

新建

南区

11220

变换及热回收

与气化装置配套

新建

南区

12110

低温甲醇洗装置

与气化装置配套

新建

南区(含冷冻站、二氧化碳压缩)

12140

硫回收装置

2x2.3万吨/年

新建

北区

12150

甲醇合成装置

200万吨/年

新建

南区

12210

MTO装置

75万吨/年

新建

北区

12220

烯烃分离装置

75万吨/年

新建

北区

13100

聚乙烯装置

40万吨/年

新建

北区

13200

聚丙烯装置

35万吨/年

新建

北区

20000 公用工程

21100

热电站改造

 

改造

 

21200

化学水处理

 

新建

北区

21310

第一换热站

 

新建

北区

21320

第二换热站

 

新建

南区

21330

第三换热站

 

新建

南区

22210

第一循环水场

 

新建

南区

22220

第二循环水场

 

新建

南区

22230

第三循环水场

 

新建

北区

22240

第四循环水场

 

新建

北区

22310

污水生化处理

 

新建

南区

22320

废水回用装置

 

新建

南区

22330

高效膜浓缩装置

 

新建

南区

22340

蒸发结晶装置

 

新建

南区

22360

废水缓冲罐区

 

新建

北区(全厂火炬附近)

23100

给水加压及消防泵站

 

新建

南区

23200

消防分站

 

新建

南区

23300

消防应急事故水池

 

新建

南区

24110

220kV总变电所

 

新建

南区

24120

现有220kV总变电所

 

改造

北区

30000 辅助生产设施

31110

中心控制室

 

新建

北区,现有控制室东侧

31120

北区中心控制室改造

 

改造

 

31200

中心化验室

 

改扩建

北区

40000 储运工程

41100

新建翻车机

 

 

北区,列入技改项,不在二期项目建设范围内

41200

储配煤及输煤

 

新建

 

42000

厂内铁路

 

改扩建

 

43100

烯烃罐区

 

改扩建

北区

43200

液体物料汽车装卸站

 

新建

南区

43300

全厂火炬

 

新建

 

44100

两聚包装及立体库房

 

新建

北区,智能立体库

44300

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库

 

新建

南区

44400

危废中转库

 

新建

南区

50000 全厂系统

51000

总图运输

 

新建及改扩建

含竖向、围墙、大门、道路等

52200

厂区绿化

 

新建及改扩建

 

53100

全厂外管

 

新建/改造

 

53200

全厂地下管网

 

新建/改造

 

53300

全厂消防

 

新建/改造

 

54100

全厂供电及照明系统

 

新建

 

54200

全厂电信系统

 

扩建/改造

 

54300

全厂信息化管理系统

 

新建

 

60000 生产管理及行政生活设施

61010

新建生产办公楼

 

 

北区,列入技改项,不在二期项目建设范围内

61020

新增倒班宿舍

 

 

北区,列入技改项,不在二期项目建设范围内

61030

档案管改扩建

 

 

北区,列入技改项,不在二期项目建设范围内

61200

员工活动设施

 

改扩建

北区

70000 厂外工程

72000

厂外灰渣场

 

新建

 

73000

厂外道路

 

 

 

80000 全厂临设

 

 

含检修工房

注:南区/北区划分以铁路为界。

2.1.2厂址

本项目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西南,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北临南绕城公路及包兰铁路、东北距包钢厂区约6km、距昆都仑区约17km,南侧距黄河约10km, 包头煤制烯烃项目铁路专用线与厂区铁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2.1.3区域地形地貌与气象条件

项目区位于黄河北岸二级阶地,地貌为黄河北岸倾斜冲洪积平原区,地形开阔,地势平缓。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7.2℃,≥10℃,积温3119℃,年平均风速2.6m/s,年平均降水量为297.6mm,年蒸发量为2125.8mm,最大冻土深度1.57m,无霜期为138天,10年一遇24h最大降水量118.2mm,大风日数22.1d,年沙尘暴日数8.2d。土壤主要为栗钙,植被类型为典型草原植被,植被盖度50%左右。项目区原地貌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风水复合侵蚀,风力侵蚀模数500t/km².a,水力侵蚀模数200t/km².a。属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治理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².a。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包头地区地震设防烈度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2.1.4招标范围

该检测站能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提供以下项目(但不限于)质量检测服务:土建施工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部分不包含无损检测)。

2.1.5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2.2 其他:

土建检测站服务期限约从2024年3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

提交用于政府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安排(包括必要的冬季施工措施);

向当地政府主管机构申请运行许可或办理备案登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上登记的检测范围至少包括以下三项之一:

    ①见证取样检测(或房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或建筑工程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②或综合资质;

    ③或至少持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和钢结构三项专项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土建材料或工程质量检测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单份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可在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结算单等有最终用户盖章的材料)中体现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对应职称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土建材料或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30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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