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港务福州码头智能监管系统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建设海关智能化监管系统、边检智能化监管系统、海事智能化监管系统三个部分。其中,海关智能化监管系统包括海关视频监控系统、海关智能卡口监管系统、海关散货监管系统、海关综合指挥中心、海关计算机网络及机房和海关查验设施及办公设施设备;边检智能化监管系统包括口岸限定区域人员和车辆管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边检装备设备、边检现场办公设施设备;海事智能化监管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海事现场办公设施设备等。
2.1.2.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2.1.3.项目地点: (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工程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