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电厂2024年度车用柴油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供货单位负责供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16)的0#车用柴油440吨和4吨-10#车用柴油。根据现场生产需求,中标方需安排专用罐车发运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及操作规范。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0#车用柴油分批次供货,-10#车用柴油一次性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的实际需求量及卸油地点为:
序号 |
使用单位 |
用 途 |
种 类 |
数 量 |
卸油地点 |
1
|
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机组启停用油 |
0#国Ⅵ车用柴油 |
440 |
国能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油库区 |
2 |
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车用柴油 |
-10#车用柴油 |
4 |
国能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柴油发电机处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4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须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400吨及以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400吨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