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南浔电厂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浙江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余热锅炉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余热锅炉设备本体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等。详见第五章。
结合项目工程实际需求,本项目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供货进度从合同签订并支付预付款3个月起开始供货,至合同签订13个月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其集团所属公司须具有并提供有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H级余热锅炉,或650MW等级及以上余热锅炉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或签名,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