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莱芜电厂除灰、除渣等运行外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莱芜电厂共包含六座水泥灰库,两座钢灰库。其中,4、5号炉配置两套出力分别为50t/h的干灰分选系统,6、7号炉配置三套出力分别为60t/h的干灰分选系统。每台锅炉配备一台干式排渣机,两座150m3钢结构渣仓,灰渣全部汽车外运综合利用。6、7号机组共设多水、水汽、高混再生、含煤废水、脱硫废水、供热6个加药间,4、5号机共设循环水、中水、水汽、矿井水、含煤废水、供热6个加药间。百万中水压泥配置系统两台过滤面积241m2板框压泥机,每天产生污泥量约50吨;循环水排污水预处理压泥系统配置两台过滤面积168m2板框压泥机,投运后每天产生污泥量约88吨;33万中水脱泥系统配置两台15m3/h离心式脱水机;33万脱硫废水压泥系统配置一台12m3/h离心式脱水机,每天产生污泥量约6吨;百万脱硫废水脱泥系统配置污泥量1000kg/h离心式脱水机,每天产生污泥量约13吨。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现有脱硫剂生产线二条,年生产能力达到30余万吨。本次拟招标生产运行维护人员,以确保脱硫剂生产设备全年24小时连续安全稳定运行。
雪野水源地装有7台升压泵(流量280t/h;扬程125m、变频控制),水源地班组撤销后,为确保水源地设备安全运行,拟招标生产运行维护人员。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莱芜电厂除灰、除渣等运行外包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计划工期: 两年。
2.6 招标范围:莱芜电厂4、5、6、7号机组灰、渣库及粉煤灰分选系统,化学加药、脱泥系统设备运行操作、检查;脱硫剂生产线运行操作;雪野水源地设备运行操作、检查维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均为乙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燃煤发电机组运行维护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除灰、除渣、脱硫、化学运行、燃料运维、供热运维中的一项,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如1项合同连续运维两周年及以上算2项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
本山东公司莱芜电厂除灰、除渣等运行外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莱芜电厂共包含六座水泥灰库,两座钢灰库。其中,4、5号炉配置两套出力分别为50t/h的干灰分选系统,6、7号炉配置三套出力分别为60t/h的干灰分选系统。每台锅炉配备一台干式排渣机,两座150m3钢结构渣仓,灰渣全部汽车外运综合利用。6、7号机组共设多水、水汽、高混再生、含煤废水、脱硫废水、供热6个加药间,4、5号机共设循环水、中水、水汽、矿井水、含煤废水、供热6个加药间。百万中水压泥配置系统两台过滤面积241m2板框压泥机,每天产生污泥量约50吨;循环水排污水预处理压泥系统配置两台过滤面积168m2板框压泥机,投运后每天产生污泥量约88吨;33万中水脱泥系统配置两台15m3/h离心式脱水机;33万脱硫废水压泥系统配置一台12m3/h离心式脱水机,每天产生污泥量约6吨;百万脱硫废水脱泥系统配置污泥量1000kg/h离心式脱水机,每天产生污泥量约13吨。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现有脱硫剂生产线二条,年生产能力达到30余万吨。本次拟招标生产运行维护人员,以确保脱硫剂生产设备全年24小时连续安全稳定运行。
雪野水源地装有7台升压泵(流量280t/h;扬程125m、变频控制),水源地班组撤销后,为确保水源地设备安全运行,拟招标生产运行维护人员。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莱芜电厂除灰、除渣等运行外包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计划工期: 两年。
2.6 招标范围:莱芜电厂4、5、6、7号机组灰、渣库及粉煤灰分选系统,化学加药、脱泥系统设备运行操作、检查;脱硫剂生产线运行操作;雪野水源地设备运行操作、检查维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均为乙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燃煤发电机组运行维护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除灰、除渣、脱硫、化学运行、燃料运维、供热运维中的一项,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如1项合同连续运维两周年及以上算2项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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