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山东公司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机组锅炉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胜利发电厂位于山东省东营市西城东南方向约7km的万泉村附近,一期工程2×220MW(1#、2#机组)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300MW(3#、4#机组)抽汽凝汽式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分别于1992年、1993年、2003年、2004年并网发电,年均供电约60亿kWh。
胜利发电厂1×660MW(以下简称5#机组)热电三期工程为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和中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联合出资,于 2015年11月投产。
为进一步满足胜利油田供热和燃料结构调整的需要,满足胜利油田生产生活及周边地区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对电力增长的需求,改善胜利油田基地区域环境质量,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和中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联合出资,在三期第一台1×660MW(5#机组)热电工程基础上,扩建三期第二台1×660MW(6#机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工程名称: 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西城东南方向约7km的万泉村附近。
建设规模:扩建三期第二台1×660MW(6#机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工程进展情况:本工程计划按自2024年04月底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机组投产工期为20个月。最终进度目标以集团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节点为准。
2.1.2 招标范围: 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采购,包括相关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技术服务等。(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标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锅炉设备 |
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 |
提供一台660MW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 |
1台 |
暂定合同签订后16个月 |
国家能源集团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包括 1 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投标人设计等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相关要求。
2.1.4因项目单位尚未完成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待项目公司手续齐备后,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公司直接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由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再与项目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中标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概括转让给项目公司。
2.1.5要求本次投标方案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其集团所属公司须具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锅炉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