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百万吨级碳封存探井钻探及勘探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为了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战略,煤制油公司积极关注CO2减排和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在原10万吨级CCS示范项目的基础上,计划开展百万吨级碳封存不同地质条件选址及关键技术研究,主要任务在煤制油厂区周边开展选址评价及相关技术研究,完成百万吨级CO2地质封存的场地筛选评价,为后续实施百万吨级CCUS示范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1.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量如下:
(1)在预选区开展新三维地震勘查满覆盖面积不小于50平方公里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资料综合解释;新采集资料须与相邻区已实施的满覆盖面积54.7平方公里的老资料开展融合处理和综合解释工作,合计满覆盖面积不少于104.7平方公里;综合评价储层分布及储渗条件、盖层封闭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研判贯穿性断层、盖层局部缺失;提供3-4口探井目标位置。
(2)探井建设:在预选目标位置建设一口垂深2500米左右勘探井(含钻井、排采测试工程方案设计),三开井身结构,具备后续转为CO2注入井的使用要求;完井后优选两个个地质层位进行排采测试。
2.1.3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布尔台煤矿、补连塔煤矿、察哈素煤矿及周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A: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地震勘探的单位)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三维地震勘探或勘查(最大炮检距/最大偏移距大于2000米) 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评审组签字通过的报告评审意见书也可),可以是验收意见、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报告评审意见书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B: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井工程的单位)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钻井工程(钻井垂深不小于2000米)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意见、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三维地震勘探或三维地震勘查或钻井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最多2家(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百万吨级碳封存探井钻探及勘探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为了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战略,煤制油公司积极关注CO2减排和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在原10万吨级CCS示范项目的基础上,计划开展百万吨级碳封存不同地质条件选址及关键技术研究,主要任务在煤制油厂区周边开展选址评价及相关技术研究,完成百万吨级CO2地质封存的场地筛选评价,为后续实施百万吨级CCUS示范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1.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量如下:
(1)在预选区开展新三维地震勘查满覆盖面积不小于50平方公里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资料综合解释;新采集资料须与相邻区已实施的满覆盖面积54.7平方公里的老资料开展融合处理和综合解释工作,合计满覆盖面积不少于104.7平方公里;综合评价储层分布及储渗条件、盖层封闭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研判贯穿性断层、盖层局部缺失;提供3-4口探井目标位置。
(2)探井建设:在预选目标位置建设一口垂深2500米左右勘探井(含钻井、排采测试工程方案设计),三开井身结构,具备后续转为CO2注入井的使用要求;完井后优选两个个地质层位进行排采测试。
2.1.3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布尔台煤矿、补连塔煤矿、察哈素煤矿及周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A: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地震勘探的单位)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三维地震勘探或勘查(最大炮检距/最大偏移距大于2000米) 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评审组签字通过的报告评审意见书也可),可以是验收意见、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报告评审意见书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B: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井工程的单位)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钻井工程(钻井垂深不小于2000米)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意见、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三维地震勘探或三维地震勘查或钻井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最多2家(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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