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2.1.2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包括:惠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含地质勘探、原结构检测)、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改造前后两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过渡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惠州电厂1-2号机组脱硫废水低温闪蒸系统(取热、脱硫废水取水、低温闪蒸浓缩、冷却等)、旁路干燥系统(雾化、计量分配装置、干燥塔、进出口烟气挡板及人孔等)及其辅助系统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全部工艺、电气(含火灾报警系统)、仪控(含DCS、工业电视系统)、智能运行控制系统、土建、暖通、给排水(含消防水系统)、油漆保温全套设计、供货和安装、调试,由于施工涉及的管道、电缆等其他设备设施移位,特种设备备案。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本规范书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并完善整个系统。
2.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达标投产。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处理工艺为低温热源蒸发浓缩)项目的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必须包含废水处理工艺)。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施工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2.1.2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包括:惠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含地质勘探、原结构检测)、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改造前后两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过渡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惠州电厂1-2号机组脱硫废水低温闪蒸系统(取热、脱硫废水取水、低温闪蒸浓缩、冷却等)、旁路干燥系统(雾化、计量分配装置、干燥塔、进出口烟气挡板及人孔等)及其辅助系统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全部工艺、电气(含火灾报警系统)、仪控(含DCS、工业电视系统)、智能运行控制系统、土建、暖通、给排水(含消防水系统)、油漆保温全套设计、供货和安装、调试,由于施工涉及的管道、电缆等其他设备设施移位,特种设备备案。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本规范书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并完善整个系统。
2.1.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达标投产。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处理工艺为低温热源蒸发浓缩)项目的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必须包含废水处理工艺)。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施工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