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DNYZC-2023- 12-01- 187-01 |
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集成 |
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集成,自 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60 天内所有设备交付至项目现 场, 到货后 15 天内完成现场 组装调试,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备签订合同能力的其他合法组织,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 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 报告); 没有重大法律纠纷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不 得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集团公司或上海成套院“供应商黑 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系列认证证书或等 同的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或存在投资人为同一自然人、控股、管理关系等关联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备电堆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
或产品认证);
2) 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内有 2 项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集 成设备成套供货交付合同业绩,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 货范围页(必须能体现储能设备容量),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 投标人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单体电堆品牌型号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不接受阶 段报告。
4)投标人需提供用于该项目的 PCS 品牌型号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投标人所提供的 EMS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