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锅炉建构筑物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 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整体工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现场施工天数计划60天,预计2024年4月1日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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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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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建构筑物安全隐患治理 |
对锅炉本体、电除尘、引风机风烟道外立面等进行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建构筑物安全隐患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1项或以上的保温拆装有效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07 08:50到2023-12-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