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蓟州区 100 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蓟州区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附近有S101津围线和G230通过,范围内已有较多县、乡道公路。天津蓟州区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新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 线路接至电网变电站 110kV 扩建间隔(最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意见批复为准)。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区域内。
2.2 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本工程为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包括光伏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工程及对端站间隔改造、15MW/3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固定支架、组件和逆变器,其中支架基础预埋下立柱由投标人采购,光伏固定支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按暂估价计入)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各类关系协调等(含对端变电站站内协调),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3)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9月30日之前具备首批并网条件,2024年12月3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电网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09时整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天津蓟州区 100 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蓟州区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附近有S101津围线和G230通过,范围内已有较多县、乡道公路。天津蓟州区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新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 线路接至电网变电站 110kV 扩建间隔(最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意见批复为准)。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区域内。
2.2 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本工程为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包括光伏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工程及对端站间隔改造、15MW/3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固定支架、组件和逆变器,其中支架基础预埋下立柱由投标人采购,光伏固定支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按暂估价计入)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各类关系协调等(含对端变电站站内协调),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3)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9月30日之前具备首批并网条件,2024年12月3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电网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09时整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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