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2023-2026年全厂暖通系统维护(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宿迁公司生产现场暖通设施(包括主厂房、集控楼、锅炉房、二期输煤综合楼、输煤转运站、码头、化学楼、公用系统建筑、生产楼、材料库等,不包括脱硫脱硝相关建筑及燃料部门外委队伍办公、生活区域,包括今后现场可能增加的各类暖通设备),厂前区暖通设施(包括开水房、行政楼、工程部、设备部、食堂、档案室、门岗等),电厂公寓(采暖站、1号公寓楼、2号公寓楼等)暖通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清理等工作。
工期:3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空调设备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