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康恒口示范区100MW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康恒口示范区100MW光伏发电站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于2023年3月进行首批并网,并网容量为20MVA。目前该项目正在陆续并网,最终并网容量为100MVA。
2.1.2招标范围:负责安康恒口示范区100MW光伏发电站所有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生产生活设施、建筑物、道路等资产的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及协助光伏区农业种植及运维(约3000亩)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外委单位现场派驻8名运维人员(含管理人员、运维人员、司机)。
2.1.3服务期限:三年。
2.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国家和陕西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电网要求,满足国华投资公司相关安全、技术等相关管理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包含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维护的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服务期不低于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维护合同为框架协议,则维护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运行维护项目负责人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投标单位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高出按照、维护、拆除)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的不少于1人。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因本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投标单位承担的项目农业部分的运维要求,需满足当地有关部门每年对于农业部分的验收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农业部分运维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