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MTP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EVA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公司烯烃一分公司两套MTP装置先后于2010年和2014年建成投运。由于MTP装置综合能耗高,产品分布不合理,双烯收率低,副产物多。拟对现有MTP装置进行改造,停运两套MTP装置,采用DMTO三代技术,新建一套甲醇处理规模为360万吨/年的MTO装置,一套13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一套1.5万吨/年丁烯-1装置,一套10万吨/年EVA装置,一套30万吨/年LDPE装置,一套30万吨/年EVA装置。
2.1.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EVA装置以及相关的辅助系统和公用工程的设计。EVA装置包括乙烯压缩、改性剂系统、共聚单体系统、引发剂系统、反应器系统、产品冷却和高压分离系统、低压分离系统、循环气系统、冷冻系统、净化气精制系统、挤压造粒单元、料仓气力输送系统等,以及为了满足本装置连续、平稳、安全生产的其他必要设施《设计界面分工规定》。
完成EVA装置的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配合MTP改造项目总体院完成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提供为完成EVA装置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所需的技术服务和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总体设计阶段
1.根据《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2-2016)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及MTP改造项目总体院提供的分册目录,完成EVA装置的总体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修改后,提交终版文件。
2.配合MTP改造项目总体院完成项目总体设计专项方案和总体设计。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EVA装置总体设计文件、专题研究及各类专篇的审查、审批工作,并根据审查、审批意见补充和修改后提交终版文件。
4.协助招标人完成工艺包设计管理及界面协调。
5.参加工艺包中间审查和最终评审,负责审查工艺包的完整性、准确性,保证最终接受的工艺包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二)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1.根据《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要求完成EVA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修改后提交终版文件。
2.负责EVA装置的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和SIL(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提交分析及评估报告,并在基础设计、详细设计阶段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整改落实。
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编制水土保持篇章。
4.配合MTP改造项目总体院完成项目基础工程设计。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EVA装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专题研究及各类专篇的审查、审批工作,根据意见补充和修改,并提供终版文件。
6.为招标人采购EVA装置长周期设备(挤压造粒系统、一次压缩机、第二次压缩机、釜式反应器等)及材料采购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编制询价技术文件等。
7.根据施工现场地质勘查情况及设计规范要求,提出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8.负责提供EVA装置设计范围内满足工程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即:所需的工程详细做法及对应工程量。
9.负责高压及超高压管道设计审查及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提供项目脉动及振动分析的设计条件及协调管理工作。
10.协助招标人完成扩展工艺设计管理及界面协调,参加扩展工艺设计外部评审会(包括设计开工会、设计联络会、设计文件审查会、HAZOP、SIL会议等),负责审查扩展工艺设计承包商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HAZOP分析、SIL评估结果的整改落实。
(三)详细工程设计阶段
1.按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完成EVA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修改后提交终版文件。
2.负责项目除高压管道(设计压力≥32.5MPa)以外的所有详细工程设计工作,编制完整的项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3.负责EVA装置非标设备设计工作。
4.负责EVA装置完整3D模型的建立,组织60%、90%3D模型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终版3D模型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提交。
5.负责对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和SIL(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结果进行整改落实。
6.编制EVA装置规划设计方案(含鸟瞰图、3D效果图、设计说明、规划分析等),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7.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8.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内容,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保证满足地方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9.协助招标人提供当地政府专项验收要求的相关资料。
10.负责审查高压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供非高压管道的脉动分析、振动分析的设计条件及协调管理。
11.在EVA装置施工期间向招标人提供必需的现场技术支持。
12.为招标人采购EVA装置的设备、材料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编制询价技术文件等。
13.完成EVA装置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设计,并提交满足竣工档案验收要求的竣工图。
14.按《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和国能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相关标准,配合完成数字化交付,满足宁煤公司智慧化工方面相关要求。
(四)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需遵循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
2.对招标人提出的变更,需根据变更申请单及时提交变更技术方案和费用估算,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3.对投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在变更之前提交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具体范围、变更的技术方案、变更的具体费用估算、变更的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内容报招标人审批允许后方可实施。
4.对于因设备\材料供货商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投标人必须在变更之前提交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具体范围、变更的技术方案、变更的具体费用估算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内容报招标人审批允许后方可实施。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通过为止。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2.2.2服务地点: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釜式法EVA装置工程设计合同或釜式法EVA装置EPC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投运1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EVA装置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EVA装置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