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博法铝土矿新增破碎工艺流程项目颚式破碎机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博法铝土矿新增破碎工艺流程项目颚式破碎机采购,包括设备的本体、辅助设备的功能、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几内亚boffa。
2.5招标范围:
2.5.1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鄂式破碎机 |
2 |
||
2 |
具体要求见“供货要求(技术规范书)” |
2.5.2除主体设备外,还应包括:设备所必须的安装附件及辅助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中法文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
2.5.3合同设备的制造、检验、运输(含包装、保险、报关、海运等)验收等;
2.5.4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
2.5.5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卖方供货清单”中未列入但确实是满足合同设备之性能保证值所必须的设备部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卖方应将该遗漏在清单之外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2.6贸易模式:FOB(中国境内港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人民币计价。
2.7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一次性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可提供承诺书(自拟)或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0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应有2个(含)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招标货物的制造或授权代理,并具有标的物的出口资质。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07 10:00——2023-12-16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