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期50MW光伏项目2024-2026年储能容量租赁服务,租赁投标人所属储能电站的5MW/10MWh储能容量。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报价表。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待出租且有剩余5MW/10MWh的可租赁容量;
4.投标人为宁夏境内储能项目的法人且控股持有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单个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50兆瓦/100兆瓦时),且拟出租共享储能电站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并网投运(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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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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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