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泉县智慧物流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礼发改﹝2023﹞3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资金50%、自筹资金5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礼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礼泉县果粮路中段路西;
2.2 工程规模: 主要改建1100平方米管理用房,新建5802平方米的物流调度中心一栋(地上5F,地下1F)及配套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7692.63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4913.24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礼泉县智慧物流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4253516rvphh22ir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和②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需在本单位注册。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4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厅(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informationSearch/informationSearchList?pageNumber=1)”可查询。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且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2月11日00时 00 分起至2023年12月16日00时00分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礼泉县智慧物流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礼发改﹝2023﹞3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资金50%、自筹资金5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礼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礼泉县果粮路中段路西;
2.2 工程规模: 主要改建1100平方米管理用房,新建5802平方米的物流调度中心一栋(地上5F,地下1F)及配套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7692.63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4913.24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礼泉县智慧物流调度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4253516rvphh22ir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和②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需在本单位注册。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4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厅(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informationSearch/informationSearchList?pageNumber=1)”可查询。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且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2月11日00时 00 分起至2023年12月16日00时00分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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