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类型:服务类
2.3 项目概况: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是对36室焙烧炉、76室焙烧炉所生产炭块表面粘结的填充料进行彻底清理,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2.3.1、36室焙烧炉年产炭块约9万吨,目前因无解组线需要在地面进行炭块清理,还需同步做好现场卫生清理、炭块倒运入库、填充料回收、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要求每日出勤人员工作量能够保证焙烧生产需要。作业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均有投标人自行安排。
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待清理炭块积压,需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完成,保证月度生产计划的完成。解决积压问题所发生的炭块倒运、增加作业人员、临时作业场地清理等一切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待清理炭块积压,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加快组织清理,如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有权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月度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3.2、76室焙烧炉年产炭块约30万吨,设有4条解组线,在线上进行炭块清理作业,通过辊道将清理后的炭块送入库房。作业内容包括:解组线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现场卫生清理、填充料回收、除尘器的收尘粉排放等工作,要求每日出勤人员工作量能够保证焙烧生产需要。炭块清理作业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均有投标人自行安排。
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待清理炭块积压,需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完成,保证月度生产计划的完成。解决积压问题所发生的炭块倒运、增加作业人员、临时作业场地清理等一切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待清理炭块积压,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加快组织清理,如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有权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月度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 抚顺市
2.5 招标范围:36室焙烧炉、76室焙烧炉所生产炭块的清理,包括:解组线及相关设备操作、设备保养、现场卫生清理等。双方按照共同确认的炭块清理数量进行月度结算,支付外包费用。承包商用工年龄应当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没有使用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
2.6 工期要求:合同时限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符合阳极清理质量标准,及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含)同类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扫描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需具备安全员C本。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近3年(2020年至今)未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3.满足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试行)CHINALCO -CS-01-2022》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2 10:00——2023-12-21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