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二号露天矿采煤半连续及选煤厂一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公司红沙泉二号露天矿采煤半连续及选煤厂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露天煤矿5000t/h采煤半连续及选煤厂工程建设,系统包括原煤破碎站、二级破碎车间和连接的皮带栈桥和转载站等。主要系统工艺流程如下:原煤经1#破碎站破碎后经101带输送机向北运输,经101转载站进入102带式输送机向东运输,经地道桥穿过红沙泉一号露天矿矿联主干路后经栈桥跨越矿区道路经102转载站转载进入103带式输送机送至二级破碎车间,在二级破碎车间经刮板机、二级破碎机破碎后可通过801带式输送机、1号转载站、802带式输送机运输送至已建设的2号末煤储煤棚。红沙泉二号露天核准产能为10.0mt/a。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
本监理服务范围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二号露天矿采煤半连续及选煤厂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工程监理,包括项目从开始到结束全部监理工作。
2.1.3服务期限:20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10月31日。(注: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 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矿山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年产10.0Mt/a及以上煤矿地面生产系统工程监理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矿山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担任年产10.0Mt/a及以上煤矿地面生产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0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