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CEMS烟气监测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烯烃一仪表车间 |
20000101 |
CEMS烟气监测系统气体分析仪-通用 |
台 |
10 |
2.2 其他:2.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承兑。
2.2.5 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烟气监测系统《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CEMS系统应用于氨法脱硫烟气测量使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应用于氨法脱硫烟气测量使用的,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的证明均可。(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0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