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聚乙烯复配剂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烯烃二分公司聚合车间 |
11175818 |
聚乙烯复配剂\DFDA7042\聚乙烯装置 |
TO |
1000 |
2.1.1交货日期:预计2024年3月1日开始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1.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
2.1.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2.1.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承兑汇票。
2.1.5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聚烯烃装置复合抗氧化剂(复合助剂、复配剂)的供货合同业绩,合同累积销售量不少于5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采购量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页;同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清单,(清单中需列明发票号、物资名称、购买方、发票金额任一张供货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询截图,且按顺序一一对应。(所提供的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如模糊不清视为无效资料)。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0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