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金龙小区等十五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汾市金龙小区等十五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尧都区金龙小区、财政小区、军干楼小区、解放路小学小区、华通小区、万宝源供销社小区、何二小区、育英小区、北城小区、影剧院小区、尧都公寓、市医院小区、工商学校家属院、中级人民法院小区、长安长乐小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37660.05m2,涉及住宅楼34栋、建筑面积134617.64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042.41m2。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屋面工程、室外地面硬化、车棚、垃圾桶、灭火器、围墙、室外给排水、室外雨污水、消防、室外采暖、室外监控、室外强、弱电、室外管沟土建。
2.4项目总投资:5847.82万元(计划投资2435.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52.62万元,工程设计费82.4万元)。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应被授权;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00时00分至 2023年 12 月
20 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金龙小区等十五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汾市金龙小区等十五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尧都区金龙小区、财政小区、军干楼小区、解放路小学小区、华通小区、万宝源供销社小区、何二小区、育英小区、北城小区、影剧院小区、尧都公寓、市医院小区、工商学校家属院、中级人民法院小区、长安长乐小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37660.05m2,涉及住宅楼34栋、建筑面积134617.64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042.41m2。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屋面工程、室外地面硬化、车棚、垃圾桶、灭火器、围墙、室外给排水、室外雨污水、消防、室外采暖、室外监控、室外强、弱电、室外管沟土建。
2.4项目总投资:5847.82万元(计划投资2435.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52.62万元,工程设计费82.4万元)。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应被授权;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00时00分至 2023年 12 月
20 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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