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化工分公司全厂防腐保温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陕西公司化工分公司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包括:
2.2.1防腐
化工分公司全厂日常维护、消缺、检修及技术改造与整改所涉及的设备、管道等的防腐工作。
2.2.2保温(冷)
2.2.2.1配合招标人完成化工分公司全厂现有设备、管道等日常检修,并负责完成检修发生的保温(冷)拆除、恢复及材料更换工作(原则上材料须利旧)。
2.2.2.2负责对化工分公司全厂现有设备、管道(含20m以下塔类、火炬、烟囱等无框架的独立设备)等保温(冷)缺损、残缺及低标准问题的维护保养所发生的保温(冷)拆除和恢复工作。
2.2.2.3负责对新增设备管道、设备管道更新(换)、新增保温(冷)、20m及以上塔类、火炬、烟囱等无框架独立设备等所发生的保温(冷)工作。
明细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
2.4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据实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约定上限金额,以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5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
2.6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2.7 报价形式:固定总价+费率下浮+固定综合单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企业防腐保温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须至少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章页等关键信息);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5日 16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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