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宝清电厂2×600MW机组生产日常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宝清电厂2×600MW超临界湿冷机组,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南约45km处, 厂址地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严寒漫长,夏季炎热短暂,雨量集中在夏秋季,无霜期较短,封冻期长,多年平均降水量526.2mm,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多集中于汛期,6月~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73%左右。冬季多西北风,全年和夏季盛行南风。年平均气温3.2℃,年平均降水574毫米,无霜期14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491小时。
2.1.2采购范围: 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宝清电厂#1、#2机组主、辅机及公用系统设备、设施、构建筑物的检修(A、B、C级检修除外),输煤系统维护,空压机系统及空调系统维护,光伏日常维护,同时开展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锅炉防磨防爆检查处理、一般技术改造施工、管路及系统维护、文明生产、设备保洁等。
2.1.3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5日至 2027 年1月14日(总工期 36 个月),其中输煤系统维护服务计划工期自2024年8月1日至 2027年1月14日(工期 29个月零14天),空压机系统及空调系统维护服务计划工期自2025年11月23日至 2027年1月14日(工期13个月零22天),光伏日常维护服务计划工期自2025年8月5日至 2027年1月14日(工期 17个月零1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系统维护),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