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工程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3采购项目概况:贵州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境内,发电场区位于册亨县纳福街道册阳村、者孟村及冗渡镇板年村、慢纳村一带,本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69.12MW(91.45MWp),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31日首批并网30MWp,2024年3月5日全部方阵并网发电。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5成交人数量: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 165.10 公顷,其中永久 占地 0.95 公顷、租赁土地 164.15 公顷,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 12.34万立方米(含表土 1.81 万立方米),回填利用土石方 12.34 万立方米(含表土 1.81 万立方米)。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方。
本次招标范围为光伏阵列区、开关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施工临时设施区、附属系统区、送出工程区进行的工程措施有表土剥离、土地整治、蓄水池、截排水沟、沉沙池、框格护坡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为撒播种草、植树种草、种植攀缘植物等;临时措施为横向生态截水沟、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于2024年1月5日开工建设,2024年4月5日全部完成水环保措施工作。
2.3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纳福街道、冗渡镇。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1)响应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按采购人、监理人、建设单位的要求,自行上报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一切措施费用。
(2)响应人负责承担所有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工程保险费用。
(3)响应人负责承担临时设施、生产临建搭设、搭建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并由响应人自行解决搭设场地(包括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的接线、接管工作等)。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允许住宿、整体布置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才能施工。
(4)响应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工作。
(5)响应人负责辅助本工程施工的临时道路、施工便道。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响应人自行踏勘并投标。
(7)验收过程中需进行整改的超出设计范围内的,承包人应接受该部分风险并承担该部分整改,不予新增费用。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响应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至少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环水保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且响应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没有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技术负责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其他要求: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最近三年内与贵阳院无法律纠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年12月15日至 2023年12月20日
1.3采购项目概况:贵州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境内,发电场区位于册亨县纳福街道册阳村、者孟村及冗渡镇板年村、慢纳村一带,本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69.12MW(91.45MWp),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31日首批并网30MWp,2024年3月5日全部方阵并网发电。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5成交人数量:1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 165.10 公顷,其中永久 占地 0.95 公顷、租赁土地 164.15 公顷,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 12.34万立方米(含表土 1.81 万立方米),回填利用土石方 12.34 万立方米(含表土 1.81 万立方米)。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方。
本次招标范围为光伏阵列区、开关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施工临时设施区、附属系统区、送出工程区进行的工程措施有表土剥离、土地整治、蓄水池、截排水沟、沉沙池、框格护坡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为撒播种草、植树种草、种植攀缘植物等;临时措施为横向生态截水沟、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于2024年1月5日开工建设,2024年4月5日全部完成水环保措施工作。
2.3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纳福街道、冗渡镇。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1)响应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按采购人、监理人、建设单位的要求,自行上报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一切措施费用。
(2)响应人负责承担所有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工程保险费用。
(3)响应人负责承担临时设施、生产临建搭设、搭建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并由响应人自行解决搭设场地(包括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的接线、接管工作等)。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允许住宿、整体布置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才能施工。
(4)响应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工作。
(5)响应人负责辅助本工程施工的临时道路、施工便道。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响应人自行踏勘并投标。
(7)验收过程中需进行整改的超出设计范围内的,承包人应接受该部分风险并承担该部分整改,不予新增费用。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响应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至少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环水保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且响应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没有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技术负责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其他要求: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最近三年内与贵阳院无法律纠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3年12月15日至 2023年12月20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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