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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联新疆分公司蛋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南联新疆蛋类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南联新疆 蛋类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126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2家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 提供蛋类物料(通过每月询批价确定价格低者为当月合同履行人),签订1年的框架合同。

序号

采购内容

含税单价限价

1

鲜鸡蛋

每月批价

2

鹌鹑蛋

每月批价

3

正大鸡蛋

每月批价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1)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市场考价小组每月20-25日通过查询官网(乌鲁木齐农贸网)价格,形成原材料基准价。入围供应商每月对招标人提出的《副食品报价表》按照要求在基准价上报折扣率(折扣率为1%-100%,不得高于100%)报价结果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并将盖章的纸质版以密封的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采供部,如果中标供应商出现连续两个月或12个月内累计3个月未提供报价,则视为放弃继续履约的权利,终止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

(2) 结果公布:每月确定报价(折扣率)最低的入围供应商配送供货,报价第二低的入围供应商作为备选。当月以邮件形式公布,公布下月入围供应商及供应种类。

(3)入围供应商的每月批价最终结算价为基准价×中标人承诺的优惠折扣(以上均为当月有效)。中选供应商必须按照当月预估使用的蛋类清单,每天按实际订单量保质保量的完成配送。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联新疆 ,如交货地点有变,招标人另行通知。

按招标人订货单到货时间交货,招标人在交货时间1个日历日前通知供应商下单订货。(如到货数量不足,供应商需在当日内进行补齐。临时要货供货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任一)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3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9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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