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建设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根据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建设标准和工程具体情况,对宁夏电力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相关技术文件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组织评审专家对初步设计主要技术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论证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提出设计优化措施,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出具最终正式初步设计收口评审意见。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内容深度及各工艺系统方案、主要设备选型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评审,具体涉及初步设计总的部分、施工组织大纲、场平处理方案、电力系统、总图运输、热机、运煤、除灰、电厂化学、电气、热控、建筑结构、水工、消防、暖通、环保、节能、概算、智慧电厂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技经等部分内容;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工程方案专题的论证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初步设计收口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正式评审意见。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15日内,投标人完成召开评审会工作;具备出文条件后,7日内提交会议纪要文件;自收到招标人按会议纪要的要求提供的收口资料,并具备出文条件起15日内完成会审,并提供终稿审查意见。(评审会(含专题评审)举行时间根据工作计划由双方商定)
2.1.4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中卫热电厂扩建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或初步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为扩建工程进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5 14: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