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河南铁建投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具体为S312以北,黄河大堤以南,杨桥干渠以东,雁鸣路(规划)以西围合的范围。
2.3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总投资约5亿元,包括田园硅谷区、永定庄村有机更新、研学基地、总部基地、渔旅产业区、农产体验区等。
田园硅谷区占地约694亩,建筑面积约1000㎡、道路约8万㎡、绿化约10万㎡;永定庄村有机更新占地约199亩,新建建筑面积约5300㎡、道路约5.82万㎡、沟渠约4km、民宅院落及外装建筑面积约10.7万㎡;研学基地占地约587亩,建筑面积约1.15万㎡;总部基地占地约323亩,建筑面积约2.33万㎡;渔旅产业区占地约356亩,建筑面积约1万㎡;农产体验区占地约255亩,主要为景观提升改造、温室大棚建设。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场地平整,勘察,修建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物资采购(包含备品备件),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总工期1100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发开工令或发包人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定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适用的规范和标准;达到评奖规模的(以申报时政府部门的申报条件要求为准),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确保取得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州杯)。
2.7.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1)无安全事故;(2)创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可组联合体;
3)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组联合体;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3.2.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4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5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及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道路规模≥7万㎡或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4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5亿元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
3.3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拟派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
3.4财务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
3.6.3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7.2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7.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河南铁建投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连霍以北片区,具体为S312以北,黄河大堤以南,杨桥干渠以东,雁鸣路(规划)以西围合的范围。
2.3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总投资约5亿元,包括田园硅谷区、永定庄村有机更新、研学基地、总部基地、渔旅产业区、农产体验区等。
田园硅谷区占地约694亩,建筑面积约1000㎡、道路约8万㎡、绿化约10万㎡;永定庄村有机更新占地约199亩,新建建筑面积约5300㎡、道路约5.82万㎡、沟渠约4km、民宅院落及外装建筑面积约10.7万㎡;研学基地占地约587亩,建筑面积约1.15万㎡;总部基地占地约323亩,建筑面积约2.33万㎡;渔旅产业区占地约356亩,建筑面积约1万㎡;农产体验区占地约255亩,主要为景观提升改造、温室大棚建设。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场地平整,勘察,修建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物资采购(包含备品备件),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总工期1100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发开工令或发包人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定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适用的规范和标准;达到评奖规模的(以申报时政府部门的申报条件要求为准),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确保取得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州杯)。
2.7.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1)无安全事故;(2)创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可组联合体;
3)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组联合体;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3.2.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4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5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及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道路规模≥7万㎡或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4万㎡或单项合同金额≥2.5亿元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
3.3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拟派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
3.4财务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
3.6.3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7.2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7.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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