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7年消防安全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公司距天津市110km,距北京市80多km,于1987年建厂,共有两台5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5年12月和1996年4月投产。盘山公司是“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也是我国最早一批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辅设备均为前苏联生产。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占地面积2000亩,公司员工800余人。聘用专职消防队员25名(24小时吃住在盘山公司内),负责甲方消防检查、执勤任务,在甲方的业务领导下分别负责:负责生产、办公区域和取水泵房、储灰场、电厂站等外围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扑救工作;一级动火工作票的现场监护,配合大小修的执勤工作;接到消防调度支援地方灭火救援工作;公司内部职工消防培训工作。
2.1.2招标范围:技术服务的内容:依照火电生产建设单位安全环保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及盘山公司厂界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设置专职消防队,主要包括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和取水泵房、储灰场、电厂站等外围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扑救工作;一级动火工作票的现场监护,配合大小修的执勤工作;负责 “119”“110”消防、保安联勤值班和“119”火灾视频监控值班工作;接到属地消防机关调度支援地方灭火救援工作;全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小锤、灭火器箱、破拆工具架等常规消防器材检查更换工作。
2.1.3计划服务期: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专职消防队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