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安徽分公司滁州区域第四批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拟利用滁州爱佳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南京爱佳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省智优环境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屋顶进行电站建设,拟利用10栋建筑房屋顶面积约3.99万平方米。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屋顶光伏6.1845M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滁州区域第四批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约6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4年2月1日前开工,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备案及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6.1845MWp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屋顶开发协议办理(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设备(含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含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编制屋顶防水、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接入华能集团智慧运维中心等相关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审计结算验收等)、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气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包含一次调频系统,一次调频具体根据电网要求)、接入施工及变压器新增安装或改造等。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分公司决策,经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1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安徽分公司滁州区域第四批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拟利用滁州爱佳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南京爱佳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省智优环境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屋顶进行电站建设,拟利用10栋建筑房屋顶面积约3.99万平方米。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屋顶光伏6.1845M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滁州区域第四批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约6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4年2月1日前开工,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备案及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6.1845MWp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屋顶开发协议办理(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设备(含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含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编制屋顶防水、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接入华能集团智慧运维中心等相关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审计结算验收等)、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气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包含一次调频系统,一次调频具体根据电网要求)、接入施工及变压器新增安装或改造等。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分公司决策,经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1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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