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堆取料机悬臂尾部导料槽及尾车接料板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的南侧岸线(即大突堤北侧岸线),码头泊位长度1308m,其中装船泊位718m,布置1个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与4个3000吨级内河驳船泊位,年装船能力2000万吨;卸船泊位590m,布置2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另还预留280m岸线,可以布置1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 年卸船能力2000万吨;铁路快速装车系统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
码头设备2013年投入使用,年卸船量2000万吨。码头装卸作业货种有煤炭(包括越南、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尼等外购煤)以及水渣、海砂、铁矿。公司堆场布置有8台堆取料机,额定堆料能力5400t/h,额定取料能力3000t/h;堆取料机由华电重工于2012年制造完成,2013年初投入使用。堆取料机由大车行走机构、臂架回转机构、悬臂皮带机、斗轮机构、俯仰机构、尾车以及门架结构组成,堆取料机臂架和尾车皮带宽2000mm,带速5.4m/s,悬臂皮带双向运行,尾车皮带爬坡角度14°。
2.1.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堆取料机(SR1/2/4/5/6/7/8)悬臂尾部导料槽及尾车接料板(Ⅰ段、Ⅱ段)、SR3尾车接料板Ⅱ段的拆旧以及新结构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验收与质量保证。
2.1.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
2.1.4项目地点:珠海市高栏港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带式输送机带宽1600mm及以上升降式导料槽设备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皮带输送机溜槽或导料槽新建或改造项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