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亭煤业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山寨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改扩建后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本项目为240万吨/年改扩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山寨煤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及项目核准后立即开工,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总工期120天,施工图根据施工进度提供,直至总体工程结束为止。
2.6 招标范围:编制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1)初步设计:包括总说明、井田概况及地质特征、井田开拓(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井下开采)、井下运输及设备、采区布置及设备(采煤方法、采区布置、巷道掘进)、通风与安全(矿井通风、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灾害预防及安全装备)、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地面生产系统、总平面布置及防洪排涝、地面运输、电气、智能化、地面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供热、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及消防、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建井工期、技术经济、概算及清册等内容,初步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审查。
(2)施工图设计:完成井下、地面主要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副立井、回风立井、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泵房、采区主要大巷、采区下山、采区中车场、提升机房、井口房、地面35kv变电所等,及井筒安装、地面建构筑物土建及安装、硐室安装等)和项目概算书、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设计必须符合最新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审查。
(3)安全设施设计:包括矿井概况(矿区开发、编制依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初步设计概况)、矿井开拓与开采(煤层赋存及开采条件、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矿井开拓系统、采煤方法及采区巷道布置、顶、底板管理及冲击地压、井下主要硐室、井下爆炸材料库、保护煤柱、安全出口、地质类仪器、仪表及设备配置)、瓦斯灾害防治、矿井通风、粉尘灾害防治、防灭火、矿井防治水、电气安全、提升、运输、空气压缩设备、矿井监控系统、矿井救护、应急救援与保健、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定员、培训等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审查。
备注:系统改建后主要服务四采区,矿井系统改建项目均包含四采区相关设计,在项目施工过程,若施工图不能指导实际作业,受托人应及时对施工图进行修订。
其它说明
(1)华亭煤业集团山寨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矿井主采煤5层,其上部有1层可采煤层,煤3层。根据前期完成的《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新建副立井、回风立井,重新布置采区生产系统,设计中必须考虑主采煤层上部中厚煤层开采。
(2)矿井初步设计文件常用术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科技术语》GB/T15663和《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562。
(3)矿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所用图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GB/T18024和《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T50593。
(4)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通过华亭煤业集团及上级部门审查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矿、矿建、机电专业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年产240万吨及以上煤矿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本华亭煤业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山寨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改扩建后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本项目为240万吨/年改扩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2.3 标段划分: 华亭煤业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山寨煤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及项目核准后立即开工,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总工期120天,施工图根据施工进度提供,直至总体工程结束为止。
2.6 招标范围:编制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1)初步设计:包括总说明、井田概况及地质特征、井田开拓(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井下开采)、井下运输及设备、采区布置及设备(采煤方法、采区布置、巷道掘进)、通风与安全(矿井通风、降温措施及设备选型、灾害预防及安全装备)、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地面生产系统、总平面布置及防洪排涝、地面运输、电气、智能化、地面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供热、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及消防、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建井工期、技术经济、概算及清册等内容,初步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审查。
(2)施工图设计:完成井下、地面主要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副立井、回风立井、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泵房、采区主要大巷、采区下山、采区中车场、提升机房、井口房、地面35kv变电所等,及井筒安装、地面建构筑物土建及安装、硐室安装等)和项目概算书、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设计必须符合最新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审查。
(3)安全设施设计:包括矿井概况(矿区开发、编制依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初步设计概况)、矿井开拓与开采(煤层赋存及开采条件、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矿井开拓系统、采煤方法及采区巷道布置、顶、底板管理及冲击地压、井下主要硐室、井下爆炸材料库、保护煤柱、安全出口、地质类仪器、仪表及设备配置)、瓦斯灾害防治、矿井通风、粉尘灾害防治、防灭火、矿井防治水、电气安全、提升、运输、空气压缩设备、矿井监控系统、矿井救护、应急救援与保健、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定员、培训等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参与并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审查。
备注:系统改建后主要服务四采区,矿井系统改建项目均包含四采区相关设计,在项目施工过程,若施工图不能指导实际作业,受托人应及时对施工图进行修订。
其它说明
(1)华亭煤业集团山寨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矿井主采煤5层,其上部有1层可采煤层,煤3层。根据前期完成的《山寨煤矿24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新建副立井、回风立井,重新布置采区生产系统,设计中必须考虑主采煤层上部中厚煤层开采。
(2)矿井初步设计文件常用术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科技术语》GB/T15663和《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562。
(3)矿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所用图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GB/T18024和《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T50593。
(4)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通过华亭煤业集团及上级部门审查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矿、矿建、机电专业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年产240万吨及以上煤矿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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