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福泉电厂2024年输煤系统辅机运行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于2012年12月13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投入商业营运。本项目厂址位于福泉市南面约9km的马场坪镇,距都匀市约42km,厂址紧靠G210国道和株六铁路复线,公路、铁路交通都很便利。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分为上煤系统和卸煤系统,上煤系统双路设置,相互备用;卸煤系统为单路设置。输煤系统设一台翻车机,两台堆料、取料斗轮机。斗轮机型号为D Q1000/1800.35 型,其含义分别为:回转半径35 米;堆料出力1800 吨/小时;取料出力1000 吨/小时;该设备于2012年12月投产。
福泉公司输煤系统在南侧和北侧煤场头部靠挡墙基础处安装一套泥煤处理系统,同时配套旋风分离器处理系统及烟气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烘干机产生的风烟及水蒸气通过烟道直接排入主机#1、2炉风烟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台时产量≥ 40.0~50.0 t/h(1000~1200t/ d )。泥煤干燥系统主要由热源、泥煤给料机、进料带式输送机、回转干燥机、出料带式输送机、旋风分离器、引风机和烟气系统等构成。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负责#1、2斗轮机设备运行及设备卫生清扫、泥煤烘干系统设备运行及设备区域卫生清扫。工作方式为24小时倒班制。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满足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劳务服务(或劳务派遣)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