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熔盐高压换热及辅助设备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以宿州热电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为基础,通过增加熔盐储热系统,在保证最大供热量的情况下调峰能力降低至30%额定发电负荷,当需要顶尖峰100%THA发电负荷运行时,由储热系统提供供热蒸汽,机组抽少量蒸汽为储热系统保温。
招标范围包括熔盐换热及辅助设备招标,包含:熔盐储热换热设备一套(包括:主蒸汽过热换热器、主蒸汽冷凝及过冷换热器、热再蒸汽过热换热器、四抽蒸汽过热换热器)、熔盐蒸汽发生系统设备一套(包括:熔盐系统除氧器、预热器、蒸发器、过热器、汽包(含上升下降管)等),以及定期排污扩容器,连续排污扩容器,启动循环泵,疏盐罐,疏盐泵,中压供汽联箱,低压供汽联箱等设备,以及上述设备的本体配套仪表、阀门和附件等,此外还包含安装所需换热岛钢结构的规划和供货,以及电梯的供货。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包装和运输、安装指导和配合、以及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交货进度:
序号 |
设备及部件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熔盐储热换热设备、熔盐蒸汽发生系统设备 |
2024年6月交货完成 |
宿州热电厂内 |
|
2 |
换热岛钢结构 |
2024年3月交货完成 |
宿州热电厂内 |
|
3 |
其他附属设备 |
2024年6月交货完成 |
宿州热电厂内 |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熔盐蒸汽发生系统或熔盐蒸汽发生器(蒸发量≥150吨/小时)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