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WEME-WH03-202401-FW04
2.2项目名称: 娄底生态治理 100 万千瓦光伏项目林地部分生态修复及综合 利用方案编制
2.3 建设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沙塘湾镇。
2.4 建设规模: 100MW 光伏。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娄底生态 治理 100 万千瓦光伏项目林地部分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方案编制服务, 本项目工 作范围为:
娄底生态治理 100 万千瓦光伏项目包含 7 个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锡矿山重金 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大唐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大唐华银涟源石 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大唐华银新化石 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曹家项目) 、大唐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 期(吉庆项目) 、大唐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等 7 个项目, 项目规 划面积约 1810 公顷,需针对此 7 个项目使用的林地区域(包含草地区域)编制 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方案,服务包括:
(1)完成所有项目林地区域(包含草地)外业调查。
(2)完成所有项目土壤取样分析;
(3)按照行业标准完成所有项目林地区域(包含草地)的植被复绿设计并 提供设计方案;
(4)完成生态修复设计、综合利用规划(含林地区域灌溉系统设计)并提 供相关方案;
(5)完成林光互补生态示范园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6)完成防火系统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7)完成生态成效监测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8)各方案在娄底市林业部门、大唐华银公司通过审查并完成娄底市林业 部门完成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 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林业专业资信甲 级及上专项设计资质。
3.1.3 投标人有近五年内(2018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有 2 个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林业咨询服务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首 页、体现服务范围、合同签字页等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3.1.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1.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人, 将在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 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
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 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