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
项目概况项目:距离西宁飞机场约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业园区约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汽车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黄河鑫业 10t随车起重运输车主要从事各分厂(中心)废旧物资、备件、耐火砖、光伏组件等拉运业务。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应当强制报废”的要求,2台ZZ1124G4215G1型6t平板车临近强制报废期限。需采购1辆10t随车起重运输车,提升工作效率,满足生产需求。为提高车辆利用率,采购时改型为10t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数量1台。其中,作业环境存在 300Gs磁场与粉尘。
2.2 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 1辆10t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
技术规格及数量/采购范围:
(1)1辆10t随车起重运输车整车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1)1辆10t随车起重运输车与现运行车辆相配套的车辆安全保障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3)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4)采购车辆的首次保养服务;
(5)售后提供一年的整车质量保证
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交货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整车交货;
车板交货:车板交货
交货地点/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号:[DNYZC-2023-11-01-332-01]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 10t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3.2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 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3.3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经销商。
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2台10t及以上随车起重运输车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