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七山乡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甘肃永登二期300MW光伏项目
标段名称: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
(1)整个储能系统工程设计。
(2)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土建原材料采购及进场复检,电芯、电缆抽检、设备材料安装前检测及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4)本项目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储能区域(附件11:储能区域10MW(20MWh)范围橙色区域内长97米*宽40米)的站内道路等材料采购、进场复检、施工及验收工作;储能区域电缆沟、设备基础、碎石地坪、站内道路等材料采购、进场复检、施工及验收工作等上述区域的土建建筑施工工程。
(5)备用电源工程:110kV红古变至储能电站,330kV赤阳变备用变压器(已采购安装) “T接”至储能10kV备用电源线路的勘察设计、采购、 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杆塔组立、地埋电缆和光缆、架空线路、防雷接地、临时工程、沿线施工地方关系协调、征租地、系统试验和调试、接入、培训、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备用电源接入应满足地方电网公司要求并通过验收。
(6)与本标段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评、职评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除储能站征地(围墙内)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7)建设期工程保险。
(8)并网前技术监督。
(9)涉网性能检测(包括电网并网测试、电网适应性试验,充放电试验等全站全部试验)。
(10)工程验收(含消防、电网、并网手续办理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1)设备及道路标识牌。
(12)消防系统及消防监控系统:包含与储能电站既有消防水系统接入的管道扩建等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及调试,含原有消防监控系统扩容、消防设施的接入、调试及试运行。消防监控系统应接入升压站消防监控主站及甘肃消防物联网监测平台。
(1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包含新增设备及室外区域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储能电站原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视频监控信息需上传至升压站视频监控主机。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于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6月16日投产。(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本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储能系统破土动工日期: 2024年3月1日
储能系统设备基础完成日期: 2024年3月15日
储能系统调试完成日期: 2024年5月5日
储能系统并网日期: 2024年6月16日
竣工日期: 2024年9月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按承担工作范围应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PCS)和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需具有CMA/CNAS认证的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或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按承担工作范围,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设计单位: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3)设备供货单位: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设总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4.安全要求: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安监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主要责任)。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储能EPC或储能PC业绩。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PCS生产或电芯生产或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2024年01月02日
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七山乡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甘肃永登二期300MW光伏项目
标段名称: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
(1)整个储能系统工程设计。
(2)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土建原材料采购及进场复检,电芯、电缆抽检、设备材料安装前检测及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4)本项目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储能区域(附件11:储能区域10MW(20MWh)范围橙色区域内长97米*宽40米)的站内道路等材料采购、进场复检、施工及验收工作;储能区域电缆沟、设备基础、碎石地坪、站内道路等材料采购、进场复检、施工及验收工作等上述区域的土建建筑施工工程。
(5)备用电源工程:110kV红古变至储能电站,330kV赤阳变备用变压器(已采购安装) “T接”至储能10kV备用电源线路的勘察设计、采购、 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杆塔组立、地埋电缆和光缆、架空线路、防雷接地、临时工程、沿线施工地方关系协调、征租地、系统试验和调试、接入、培训、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备用电源接入应满足地方电网公司要求并通过验收。
(6)与本标段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评、职评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除储能站征地(围墙内)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7)建设期工程保险。
(8)并网前技术监督。
(9)涉网性能检测(包括电网并网测试、电网适应性试验,充放电试验等全站全部试验)。
(10)工程验收(含消防、电网、并网手续办理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1)设备及道路标识牌。
(12)消防系统及消防监控系统:包含与储能电站既有消防水系统接入的管道扩建等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及调试,含原有消防监控系统扩容、消防设施的接入、调试及试运行。消防监控系统应接入升压站消防监控主站及甘肃消防物联网监测平台。
(1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包含新增设备及室外区域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储能电站原有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视频监控信息需上传至升压站视频监控主机。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于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6月16日投产。(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本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储能系统破土动工日期: 2024年3月1日
储能系统设备基础完成日期: 2024年3月15日
储能系统调试完成日期: 2024年5月5日
储能系统并网日期: 2024年6月16日
竣工日期: 2024年9月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按承担工作范围应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PCS)和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需具有CMA/CNAS认证的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或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按承担工作范围,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设计单位: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5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施工业绩。
3)设备供货单位: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5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供货业绩,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或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设总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4.安全要求: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安监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主要责任)。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储能EPC或储能PC业绩。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PCS生产或电芯生产或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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